■ 追访
两区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非医疗机构进行类似的医疗活动,则涉嫌非法行医,建议向卫生部门举报。
记者注意到,在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出示的专利介绍中,均将店内服务人员称为“大夫”、“护士”、“保健师”。
随后,记者拨打海淀区和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的电话,举报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打着中医的旗号,涉嫌进行色情按摩。海淀区卫生监督所表示,进行医疗活动,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如果没有就属于非法行医。
海淀区和朝阳区卫生监督所表示,已经记录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相关信息,并将介入调查。
■ 链接
“中医按摩”属于医疗活动
“康中乐”负责人耿福增向记者表示,其并无医疗资质,但同时他否认自己在从事医疗活动。
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就“中医按摩”等活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医疗机构开展此类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非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