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景冀)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目前西安市一些已经摇过号的经适房项目仍有1300余套剩余房源待售,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需要尽快进行选择。
鸿基新城经适房项目部一位销售负责人表示,该项目自2012年开盘以来,两年内共推出房源1738套,目前已销售1300余套,多数家庭已经入住,现在还有400余套剩余房源,户型面积在70-90平方米不等,房屋销售基准价位每平方米4064元。今年计划销售房源1000套。
据西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去年西安市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后,各类房源销售情况良好,多数项目开盘时报名人数都多于房源数,深受中低收入家庭青睐。今年西安市计划提供经适房7893套,提供限价房8560套。目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经适房楼盘有4个1307套、限价房楼盘有3个2339套。
去年以来已经公开摇号的经适房项目,还有剩余房源1300余套,凡取得经适房和限价房购房资格的市民,可以咨询选购。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已购买保障房的家庭,应自觉遵守经适房、限价房使用规定。
家里有超15万元汽车
不得申购经适房
西安市房管局昨日公布了部分经适房剩余房源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西安市政府对申请经适房的市民,执行最新标准,其中规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或汽车等资产且单价超过15万元的(以购买发票为准)也不得申请。
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家庭不得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户口。
申请保障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其中包括:经济适用房标准为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月。限价商品房标准为单身人均月收入30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750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500元/人·月。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的标准。
按保障房申请最新规定,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申请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40万元,申请家庭或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或汽车等资产且单价超过15万元的(以购买发票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资格审核:三级审核70个工作日完成
申请保障房按照规定实行三级审核,首先是社区调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未设社区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落户在各级人才市场人员,向户籍所在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社区调查后,经街办初审(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民政等六部门终审(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共70个工作日完成。
特别提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售房
为保护保障房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建设单位,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从事任何预订、内部认购、排队选房,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到上级保障工作部门备案,申请公开登记和摇号销售。
摇号销售应在公证部门、人民政府纠风办、新闻媒体及部分购房人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脑摇号系统,从所有申请人名单中随机摇出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对于摇号选房后的剩余房源,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先来后到的顺序,向取得购买资格的家庭销售。
使用规定:经适房及限价房不得闲置出租
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按照西安市政府相关规定,出售型保障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主动向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出售型保障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物业及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住房业务。
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有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被取消资格的保障对象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有高消费行为不作出说明,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本报记者景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