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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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4月9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胡平故意杀人一案,今日11时在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人胡平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

  广西警察胡平酒醉枪杀孕妇案备受社会关注。因犯故意杀人罪,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贵刑一初字第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判处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出上诉。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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