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领导称妻遭强奸一审被判死刑 将上诉
据案发时的目击者介绍,1994年4月27日下午3点多,朱世芳带着三把枪来到松柏信用社,他裤兜里装了两把发令枪,腰上别着一把钢珠枪。朱世芳径直来到王某的办公室,一进去就从裤兜里掏出两把枪。
当时,王某的办公室里还有三名工作人员,三人被朱世芳吓得说不出话来。朱世芳用枪口对准王某,质问当年他强奸郭培花的行为,王某则否认,朱世芳随即连续扣动扳机,枪枪命中王某的头部。接着,朱世芳将其他三人捆起来,并从身上拿出六个用弹壳做的假雷管,绑在三人身上。
回家后,朱世芳将枪杀王某的事告诉了妻子,二人经过商量决定逃亡。当晚,他们将孩子送到亲戚家后离开了五莲县。
五莲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侦查,据办案人员介绍,朱世芳非常有反侦查意识,夫妻二人在逃亡期间基本不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只采取步行的方式,这让警方很快丢失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