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领导称妻遭强奸一审被判死刑 将上诉
宣判后,朱世芳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2年3月14日,最高法出具刑事裁定书,认定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不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朱世芳死刑的裁定,并发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 判。
随后,山东省高院将此案再次发回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去年8月31日,日照中院再次认定朱世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此后,朱世芳再次上诉。
今年4月10日,记者致电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已经审结完毕,递交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记者发稿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未给出答复,目前该案仍在山东高院进一步审理中。
昨天,朱世芳的代理律师北京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年表示,此案有两点无法查清,首先,因王某已经死亡,所以“强奸说”已无法认定,但也无法排 除,因此此案中王某是否存有明显过错,也无法排除。其次,郭小年认为,朱世芳改装发令枪的情节证据不完整。虽然尸检报告显示,当年从王某尸体里曾提取过三 枚改装的发令枪子弹,但这些子弹已丢失,证据不完整。根据最高法死刑复核的规定,在证据不足和情节不清的情况下,应该不适用于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