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李春城是在2012年12月初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当时他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一年时间,而在此前一个月,李春城刚在中共十八大上成为中央候补委员,他也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名省部级官员。
1956年出生的李春城曾担任过哈尔滨市委常委、太平区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1998年12月调任成都,先后担任成都市副市长,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6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此后8年一直主政成都。
李春城的落马在四川、成都的政界和商界引发震荡,并持续至今。多名与其有关联的官员、几大政府平台公司高管,以及包括郎酒集团董事长汪俊林、成都会展集团董事长邓鸿等数名民企大佬相继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