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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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南门里,三轮摩的纷纷赶来更换广告

  小南门里,三轮摩的纷纷赶来更换广告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昨日下午,几十辆三轮摩的在小南门顺城巷两边一字排开,场面很是壮观。你能猜到他们在干嘛?原来,他们集体赶到这里,是为了给三轮车车身上更换广告。工商管理部门表示,三轮摩的发布广告不符合相关规定。

  昨日下午4时许,小南门里东边顺城巷两侧停满了三轮摩的,车主们都在忙着给车身上悬挂一张色彩艳丽的广告布。广告内容为“西安某某医院无痛人流……”

  有车主悬挂好广告,叫来面包车里的一名男子“审视”。男子点头应允后,车主们就驾车离开了。现场不断有三轮摩的加入,有的车体上还挂着别的医院的宣传广告。“师傅,张贴这样的广告给多少钱?”记者问一名正在悬挂广告的男车主。他伸出两根手指,“20元一个月,有人专门通知我们过来悬挂的。”车主说,这些钱不是一次性付清的,一般都是每月初他们把摩的骑过来让对方看一下,然后再支付下一个月的费用。“挣一点是一点,这总比没有强吧。”车主笑着说。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属于户外广告。对这些车体广告的审批是根据交警部门相关规定,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广告不能遮挡号牌,二是不能影响司机的行车视线。“而三轮摩的,首先是主体就不符合相关规定,即使广告发布机构来备案,我们也不可能为其登记备案。”工商双生分局广告科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表面绘制、张贴、悬挂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违反该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稼轩律师事务所曹鹏律师认为,鉴于三轮摩的等本来就属于非法营运,根本不可能取得登记证,因此,基本可以确定,在市内见到的三轮摩的车身广告属于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管理,否则就属于有法不依。

  文/图 记者王海鹏 实习生洪润花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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