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杨师傅领到执行款后高兴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致谢 本报记者 董国梁 摄
当保安才两个月,年过50岁的杨师傅就病倒住院了,比治病更让他苦恼的是与物业公司关于工资、医疗费的种种纠缠。在经历起诉、开庭、判决、强制执行后,昨日他终于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医疗费等。
杨师傅说,2012年10月,他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工资每月1600元,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各项社保。干了两个月,他上班时感到身体不适,“几乎晕倒”,随后被120送往医院,诊断为眩晕综合征、脑梗死、高血压等。之后他在家养病,没有上班。去年5月,因身体不适再次住院。出院后,他到物业公司讨要工资和医疗费遭拒。9月,公司告知他解除劳动关系。
后来,杨师傅将物业公司起诉。经司法鉴定,碑林区法院认为杨师傅高血压、脑梗死等病症属自身所患疾病,眩晕综合征属上述疾病急性发作的一种临床症状,当保安期间长期劳累及长时间工作可成为诱发因素。今年3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600元、医疗期工资3360元、医疗费3467元。
“判决后,我去物业公司十几次,但人家都不给我钱”,杨师傅在4月份向碑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上午,他终于在法院领到了执行款。
昨日碑林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兑现大会”共发放了26起案件的执行款及司法救助款,包括劳动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总额达754万元。(记者 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