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陆(化名)收到的解聘通知书
华商网讯 怀孕让新婚不久的小陆(化名)和丈夫都沉浸在幸福之中,但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2014年5月5日,小陆与西安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入职后不久发现自己怀孕,随后便收到了公司的解聘通知,让这位“准妈妈”颇为无奈。
入职后不久发现怀孕 公司要求离职
小陆是西安一所大学的硕士生,2014年3月毕业后,她通过网络招聘,与西安中投科信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数据业务部的业务经理。
“大概是4月中旬的时候面的试,5月5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没过多久,大概是三周左右,也就是5月下旬,我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小陆说,自己并不想隐瞒怀孕的事实,随即就将此事告知了公司运营管理部的负责人。而且,在入职之前的4月27日,公司还组织了体检,在当时的体检中也并没有查出小陆已经怀孕。
小陆说,当时她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合同的有效期是两年,试用期是两个月。“现在连试用期都没过,公司运营管理部就通知我说,让我尽快办理离职。”
根据小陆在公司公告栏中拍摄到的《解聘通知书》显示,西安中投科信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辞退她的理由是“不能胜任数据业务部业务经理岗位,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该公司要求小陆在6月13日之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试用期内工资。
对于这样的解释,小陆认为并没有说服力。“当初招聘的时候,公司有对业务经理这个岗位的主要职责的描述,如果公司认为我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应该指出具体不符合哪一条,而不是说得这么笼统。”
除此之外,小陆表示,劳动合同中还写明,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该岗位,可以先进行调岗,调岗后还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现在公司直接要求我离职,这让我难以接受。”小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