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华商报讯(记者 张波 通讯员 裴望)“摩的”司机郭某怎么也没想到,两个月前为了抢生意砸同行的举动,会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4月23日下午,同开“摩的”拉客挣钱的杨某和郭某,在新城区紫铭小区附近的幸福北路和紫铭路丁字口停靠等生意。下午5时许,为抢占更好位置,郭某挡住杨某的电动自行车。

  “俩人起争执都是抢生意惹的事。”昨日在公安新城分局公园北路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民警介绍,为让郭某尽快让开位置,杨某破口大骂,脾气暴躁的郭某被惹恼,“郭某顺势提起放在车前踏板上的U形锁砸向杨某的腰部”,杨某当场倒地。

  围观者报警,民警将郭某带回派出所,杨某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杨某肋骨受伤。两个月后杨某伤情基本痊愈,经相关部门司法鉴定,构成二级轻伤,按法律规定郭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民警表示,杨某住院期间,因无法对其进行伤情鉴定,警方暂时释放郭某,但对其行踪实施动态管控。“在此过程中,郭某并未积极争取杨某的原谅,也未赔偿杨某损失。”民警介绍,6月29日杨某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民警在郭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依法对郭某实施刑拘。

编辑:秦一乔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