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宁军)因无证行医,郭某先后4次被卫生局行政处罚,但她仍未停止非法行医,最终因此被检察院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郭某今年48岁,中专文化。据未央区检察院指控,郭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0年12月起,在未央区大明宫街办曹家庙村开设诊所,进行非法行医活动。2010年12月13日、2011年4月20日,郭某两次被未央区卫生局行政处罚,并被要求停止非法行医活动。此后,曹家庙村拆迁,郭某将诊所迁至泰和居小区,继续非法行医。2012年5月、7月,未央区卫生局又先后两次对郭某处以行政处罚,但其仍未停止非法行医。去年11月,郭某在非法行医时被警方抓获。
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郭某4次被罚后仍非法行医,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近日,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