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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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15岁少女在西安西大街的“西京夜宴”夜总会做了4天陪酒女,被母亲找回时自称遭招聘人员强奸,这使得女孩丹丹(化名)的家人担心不已。找到女儿后,妈妈立即报警。7月11日,丹丹在妈妈的陪伴下前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稽查大队,投诉“西京夜宴”雇佣童工。同时对强奸一案撤案。

  15岁少女离家出走竟去陪酒

  据华商报报道,为了找一份工作,15岁的西安女孩丹丹瞒着妈妈离家出走,经人介绍,丹丹在西大街的“西京夜宴”夜总会应聘,工作就是陪客人喝酒。在女儿接受培训时,急疯了的妈妈突然出现在夜总会,一把把她拉住,随后报警。但令妈妈想不到的是,听女儿描述,女儿在夜总会上班的短短四天,竟遭遇夜总会工作人员的强奸。>>详细

  7月11日下午,西安市莲湖警方就此事回应,“西京夜宴”雇佣童工一事应由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而夜总会培训女孩喝酒属夜总会内部规定,公安部门无权干涉,至于是否存在有偿陪侍,公安部门将进一步调查。

  家人投诉夜总会雇佣童工

  11日下午,丹丹在妈妈刘女士的陪伴下前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稽查大队,投诉“西京夜宴”雇佣童工。“要不是他们用冒牌身份证收留我女儿工作,她估计早都回家了。”刘女士说,“西京夜宴”不仅雇佣童工,还唆使未成年人陪客人喝酒,这样的行为太过恶劣,希望稽查大队能对“西京夜宴”做出处罚。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11日下午,稽查大队已给“西京夜宴”下发询问通知书,并责令对方提交相关资料,将进一步调查此事。若情况属实,稽查大队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被强奸一案已撤案

  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稽查大队出来后,丹丹与妈妈前往长安路派出所(报案时声称被强奸作案地归属辖区),对强奸一案撤案。“我们不想再过多纠缠这件事了,只想让我女儿好好成长。”刘女士说。

  知道一下: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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