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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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举报称“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生导师吴春明猥亵诱奸女生”的帖文在网上热传,引发热议。贴文中称,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认为,“诱奸”不构成犯罪,建议建立禁止从业制度。重庆志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则表示,如成立“胁迫”或“其他手段”则涉嫌成立强奸罪。

  厦大女生控诉:遭教授长期猥亵”、“诱奸”

  6月18日,名为“汀洋”的网友通过微博发布《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一文,称“淫兽教师利用学生弱点,以指导论文为由,制造独处机会,伺机上下其手。事后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

  7月10日,名为“青春大篷车”的博客发布《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一文,该博主称作为受害者,同时也是事件知情者之一,“觉得实在不能再置身事外,坐视不理。澄清事件真相,还受害者清白,我已责无旁贷。”并贴出两人在某酒店时拍摄的吴春明的照片称:“吴春明作为导师,以各种理由迫使我保持长时间暧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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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新闻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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