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建议,对于此类行为,教育系统应该向金融界或证券界学习,建立禁止从业制度,并根据程度轻重来决定期限。如果程度较重,或可终身禁止从业。
律师:如成立“胁迫”或“其他手段”则涉嫌成立强奸罪
针对此事,重庆志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表示,吴春明若使用了“不就范即让女生论文通不过或最终毕不了业”等言辞,使得女生不敢反抗违背意愿发生关系,则有可能成立“胁迫”行为;或者使用灌酒、药物等方法使女生昏睡,不知反抗,则成立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手段”,这些都是违背女生意志的表现,涉嫌成立强奸罪。
张智勇认为:“至于女生受到强奸之后,为了自身名誉或者怕不能毕业不敢报案或者不能及时报案,那也只能是司法机关在认定强奸罪时的审查证据的证明效力高低的问题,不影响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的问题,呼吁当地警察立即主动介入调查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