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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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马新斌)13日晚,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驾驶一辆司法警车将一名17岁高中生撞伤,本报昨日对此进行了报道。目前,程某已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醉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将程某刑事拘留,咸阳市纪委也已对其立案查处。

  昨日,记者从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查,7月13日晚11时30分,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驾驶警车,经世纪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咸阳市公路局门前时,将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高中生解某某撞伤。肇事后,程某将车辆驶出五六十米后折回事发点,协助抢救伤者,没有逃逸行为。

  经医疗部门抽血检测,程某酒精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156.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随后,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肇事司机程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昨日,咸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领导介绍一栏,副局长程某依然在列。信息显示,程某是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要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分管法制援助中心;同时协助另一位党组成员分管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管法制宣传科。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纪委了解到,对于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醉酒驾驶司法警车撞伤路人一事,市纪委已经立案查处,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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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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