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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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21号,在汉阴县北城街土产公司家属楼内,一名河南籍男子将自己和儿子身上泼满汽油并手持尖刀挟持儿子做人质,声称要与大家同归于尽,汉阴警方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再三敲门后该男子才打开房门,但不准任何人进入。只见这名男子手持一把长约50公分的匕首架在自己儿子的脖子上,并把汽油从自己和儿子的头上淋下,要挟儿子点燃手中的打火机,情绪十分激动。

   汉阴县公安局副局长罗峰:“为了保证人质安全,民警一边安抚男子,一边寻找机会将他制服。”

   汉阴县公安局副局长罗峰:“下午三点的时候 嫌疑人一个手把打火机放到椅子上掏手机的过程中,我们借助这个有利的时机,我们巡警大队队长李仕刚迅速扑过去把他的儿子一把抱着,直接一个侧滚,滚到安全地带,滚到餐厅里面来了。我们后面准备的巡特警以及我们宁局长在场,安排民警办社区干部一拥而上现场把他制服了。”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罗某今年28岁,几年前在外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柯某,并有一儿一女,但夫妻关系长期不和。

   嫌疑人妻子柯某:“一两年之前他就在打,他在打我我总想着两个娃,不想跟他一样没有父母,我总想要两个娃有个完整的家,我一直给他悔改的机会他一直不悔改,所以我才提出离婚。”

   汉阴县公安局副局长罗峰:“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114条,涉嫌用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于当日已经被刑事拘留。”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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