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4S店合作代销汽车,结果收到销售款全部自己消费并还了高息贷款,半年时间涉嫌诈骗上百万元。袁某日前被洛川县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
31岁的袁某系洛川县石泉乡人,近几年,袁某成立的宏安贸易公司一直和延安几家4S店合作卖车。通常袁某每辆车预交1万元押金,等车售出后把车款交到4S店,然后拿到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及另外一把车钥匙。
自2014年1月以来,袁某以收取买车人首付款,同时为买车人代办车辆贷款的方式骗取客户大量现金。涉及轿车13辆,4S店三家,汽车贷款担保公司2家。案值百万余元。
洛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阳介绍,上个月,经侦大队接到报案,但袁某已潜逃,警方调查发现,袁某及其妻子名下最多的账户也就几百元钱。7月28日,逃到新疆的袁某自首。 “汽车销售价格透明,利润低,但是袁某个人消费高,他先后买过奔驰轿车和霸道越野两辆车,这明显超出了他的消费能力。”李阳说,袁某又通过高息借贷,最终资金链断裂。涉案的13辆车,7辆收了车款,另外6辆袁某直接用车顶了高息借的贷款。
目前,洛川县公安局已对袁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华商播报记者刘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