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渭南讯(记者王培民 通讯员陈润社)负责产品销售及货款回收的业务员将48万元货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潜逃过程中在重庆一机场被富平警方拿下。目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4月,富平县公安局接一家矿业公司报警,称其公司业务员郗某拿了单位的公款不见了。接警后,富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抽调警力立案侦查,并对郗某进行网上追逃。经侦大队民警多方调查发现,嫌疑人郗某订了7月16日从重庆起飞的一架航班的机票。7月16日在重庆该机场,嫌疑人郗某被赶来的富平警方抓获。
经查,嫌疑人郗某(男,46岁),从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利用担任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和职务便利,在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家混凝土公司领取48万元货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购车、消费挥霍。日前,涉嫌职务侵占的郗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