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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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先生买到的4盒乳制品

  去超市买牛奶,没想到买来的不是牛奶,而是调制乳。近日,西安市民钟先生在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几盒名为“牛奶”的蒙牛品牌饮品,但盒子侧面的小字介绍中却显示是调制乳。钟先生认为,这些产品就不能被称之为牛奶,目前,他已经将超市和蒙牛企业起诉至新城区法院。

  消费者反映:调制乳就不应该叫做牛奶

  “名称怎么叫都是有标准的,国标上称含量为百分之百的才能叫牛奶,如果含量还有20%的其他物质就不能叫奶,只能叫做调制乳,市面上销售的像蒙牛香蕉牛奶的这些类型都是调制乳而不应该称之为牛奶。”钟先生说。

  钟先生说,8月13日,他在西安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长缨店购买了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牛奶特朱古力牛奶”、“蒙牛奶特香草口味牛奶”“蒙牛奶特香蕉牛奶”共四盒,花了19.60元,食用后出现轻微腹泻。

  “我仔细看了下,这三种牛奶标注的执行标准都是GB25191。根据《调制乳》(GB25191-2010),调制乳的定义是:‘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根据这个标准,我买的这三种产品都是调制乳而不是牛奶。国家标准可以称‘牛奶’的产品只有按照《灭菌乳》GB25190-2010,和《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两标准生产的两类食品。但是我买的这些产品名称并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让我误以为是牛奶,我认为这已经构成商业欺诈。”

  提起诉讼:退货款、索赔519.60元

  昨天下午,钟先生已向新城区法院起诉了易初莲花和蒙牛企业。在起诉书中,钟先生表示蒙牛公司生产销售的“蒙牛奶特朱古力牛奶”、“蒙牛奶特香草口味牛奶”“蒙牛奶特香蕉牛奶”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按照GB7718-201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这个专用名称通常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钟先生说,上周五,他还以同样的方式将伊利公司生产的“伊利QQ星儿童成长牛奶”起诉至长安区法院,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我这次提出诉讼,希望法院能判令两被告退还我的货款和赔偿款共计519.60元,也希望这些大企业能引以为戒,规范产品名称。”钟先生说,其实这种事情,除了企业要自制外,相关的监管部门也有责任,不能任由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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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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