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委会门口遇到骑车回家的村民,患有精神病的李某持木棍就打向村民头部,致其重伤。近日,户县法院作出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
今年3月12日下午3时,有精神病史的李某在户县某村委会门口偶遇骑自行车回家的村民高某,持木棍对高某头部打,随后又与高某撕打,致高某多处受伤,造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鉴定机构对李某的行为能力鉴定为:慢性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进行伤害行为时,丧失了实质性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评定为无责任能力。户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实施暴力行为,致伤他人,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户县法院刑庭庭长刘保全介绍,根据相关法规,强制医疗机构会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此外,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华商播报记者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