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府干部请到人大常委会上述职,给干部出题考试,对任命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自2012年初换届以来,紫阳县人大常委会想出了不少新方法,履行“监督”职能。
2013年1月7日,在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一项特殊的议程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紫阳县政府五名副
县长,在会上向人大代表述职。今年初,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述职”的范围扩大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此外,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还不定期地对被任命人员,尤其是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与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加大了对政府中层干部及法院、检察院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试力度。近几年内,已先后安排组织了《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170余人参与了学习并进行了考试。
为监督被任命的干部任后实效,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干部任后履职情况,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满意度测评。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责令重新整改落实。同时利用媒体将测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华商报记者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