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3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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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办成一张银行卡,可领到40元报酬,些许蝇头小利,让数名大学生误入歧途。

  今年二三月间,在西安上学的吴某、赵某在网上看到招聘兼职办银行卡的信息,办成一张可获40元酬劳,两人与对方取得联系,并通过网络召集了十多名大学生参与。

  3月初,招聘者孙某等5人与吴某、赵某等在校大学生在凤城一路见面,给每人发了一张他人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要求在银行办理银行卡。随后,大学生们分批到北大街沿线的银行,其中3人成功办理了银行卡。在骗办时,一名大学生被发现,银行工作人员随即报警。招聘者和十多名大学生全部被抓获。

  经查,负责招聘的孙某等5人是流窜犯罪团伙,此前在北京、郑州等地以同样方式骗办过银行卡。每办一张,孙某等人可从上线处获得一两百元报酬。

  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近日,5名招聘者被莲湖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赵某因明知是用假身份证骗办银行卡仍参与组织,3名大学生在明知骗办银行卡的情况下成功办理了银行卡,造成实际损害,也一并被诉。最终,上述人员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余大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的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的,无论张数,均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记者宁军 通讯员赵诗媛)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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