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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层违建"沙井村1号"平地起 三个部门均称管不上

西安新闻 作者:申度 2014-10-13 05:15:48
[摘要]每当天气好的时候,附近的住户透过窗户,总能看到“沙井村1号”那细长的倒影,孤独地投射在脚下的民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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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沙井村,一栋33层高楼在低矮房屋里显得格外耀眼。 申度

  『沙井村1号』背后是个啥问题?

  李昌平:很多“大项目”其实只符合小部分人的利益

  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如今在河南信阳搞新农村建设试点,致力于完善农民共同体、建设农民自主性的工作)认为,在今天的中国,农民本应是村庄的主体、土地的主体,但在现实乡村治理中,这种主体性很难发挥,因为不尊重农民依法行使权利,使得很多地方出现各种和土地有关的“黑项目”。

  “很多时候,在一些项目中,基层政府或商人,往往只和村干部勾兑好就可以了,老百姓越不知道越好。这是因为,一些基层政府甚至个别干部也有利益在里边。至于老百姓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则不太关心。”李昌平认为,这种状况在各地都存在。

  他认为,在现实中,不管是基层选举,还是土地保护,法律法规没什么问题,但在实践中,不管是行政还是司法,都存在有意无意不重视农民民主权利,不把农民的利益当回事的状况。

  “甚至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也会介入村庄政治,这与整体大环境有关。比如政府追求GDP,官员需要政绩,基层干部想拿项目,都企图绕开相应的村民议事流程和法律程序直达目的,村民意见反弹上访告状就会打压等。”

  他说,在一些城中村,经济挂帅的大背景下,大部分村民的利益不再成为主要的考量,“很多以村民名义搞的项目,其实只符合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村民大会往往形同虚设。

  他举例说,如果一个项目,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要有70%以上的人同意才能通过,但在实践中,即使没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甚至根本不开村民大会也会施行。这种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很多时候会被基层政府承认或默认。背后其实也是个别地方的基层政府和个人利益驱使。

  廉高波:土地追责的板子也应打在村镇干部身上

  西北政法大学新农村建设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廉高波,对农村问题和土地问题有长期的观察和研究。

  他认为,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很严格,虽然允许土地流转,但有严格要求,而对农村公用土地的使用,却没有具体规定。比如城中村拆迁过程中,部分人乘机乱搭乱建,或者租用农民土地建房建厂,上下联手套取赔偿金等。

  这种状况近年来愈演愈烈,其中一个原因是,对农村干部的追责很少,廉高波说:“一片土地出租后,做了什么?有没有改变土地用途?如果非法变成建设用地,就需要对村镇干部来追责,因为他们是一线,最清楚是否改变用途。规划、土地等基层职能部门要承担管理责任,当违法违规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制止。但现实中,他们往往出于利益和各种原因,比较消极甚至可能放纵。极端情况下甚至一开始就知道土地将被改变用途,却会参与进去和投资者沆瀣一气。”

  “如果有一个问责制度,就会好一些。出了事情,不仅企业要承担责任,追责板子也要打在村镇干部身上。如果不这样,他们就会有恃无恐。真正的问责落到实处,才能指望基层管理者守住底线。”廉高波说。 华商报记者 申度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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