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碰口费收不收成供暖季"死结" 政府文件说法不一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11-23 06:54:49
[摘要]位于凤城六路的新界小区,2010年交房,供暖一直正常,今年却因为开发商拖欠热力公司的管网建设费导致供暖延迟。

不明不白的“碰口费”还要纠结多久

  “碰口费”的事,不仅让燃煤锅炉改造小区的业主们感到困惑和不满,对于新建小区的开发商来说,同样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西安市多个小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碰口费”占据了不小的成本,但在向开发商的实际收取中,“碰口费”并没有统一的参考标准,每个热力公司都有自己的报价。

  开发商:“碰口费”之前已对供暖买单两次

  颜明,西安立丰企业集团董事长,陕西省人大代表,从2011年到现在开发了两个商业小区。颜明从来不认为碰口费是合理存在,“这就是违法收费。”

  11月10日,在采访中,颜明表示,供暖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的一种。近几年来,开发商在从政府拿地时,多数情况下,缴纳的土地价格是按照“七通一平”标准。所谓“七通一平”是指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天然气或煤气、平整土地,“七通一平、五通一平和三通一平,拿地的价格是根本不一样的。”就是说,开发商在前期的土地成本中,第一次为供暖买了单。之后,开发商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缴纳每平方米24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包括每平方米18元的城市供热设施费,这是第二次买单。

  颜明表示,供水、排水(排污、排洪)、集中供热等都是市政公用设施,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提供该类产品的企业从本质上讲是公益性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财政对公益性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是正确且必要的。具体针对供热企业而言,除了直接向居民按市场成本收取取暖费外(5.8元/平方米/月),也以城市配套费的形式获取了集中供暖公网的建设费(上述提到的18元/平方米),此外还获得一定的政府扶持和补贴,以上“产品成本费+管网配套费+政府补贴”应全部涵盖热力企业的运行成本。“如果这三项还不能涵盖热力公司的成本,那就是各项定价有问题,应广泛听证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调价,而不是再立名目额外收费。”

  省物价局:态度很明确不得收取“碰口费”

  2013年、2014年西安市政府印发的两份52号文件,都对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用做了明确的标准,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98元/平方米。但在2015版的陕西定价目录中,关于供热的价格只有一项:城镇集中供热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

  对于备受质疑的“碰口费”,11月12日,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省物价局(2011)146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等名义向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2013年、2014年西安市政府印发的两份52号文件,是在治污减霾的背景下对拆改锅炉需要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的小区做出的规定,是临时性阶段性的措施。对于“碰口费”,省物价局的态度很明确,就是不得收取。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建小区来说,开发商在征地时,土地价格已经体现了其本身价值,建房时城市配套费中也包含了供热管网建设费,至于每平方米18元的价格已经不能满足城市供热管网发展的需求,城市供热管网发展资金缺口大,可通过提高配套费来调整,但是18元之外再另外收取这个费用就是重复收费。其次,供热管网建设费并没有被列入国家定价目录,省物价局也没有权限对这项收费制定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对此的建议是,通过城市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或城建税解决城市供热管网发展的资金困境。

编辑:曹静

相关热词搜索: 死结 碰口费 烟气除尘脱硫 全体业主 依法执政

上一篇:陕西“十二五”解决200多万户700多万人住房难题 下一篇:"全国第一爆"后西安还有哪些烂尾楼 三安烂尾16年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