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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房价要有非常之策

来源: 华商报  2013-02-25 05: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温家宝总理本届任期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把目光聚焦于房地产,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显示了政府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回暖的高度关注。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一月份全国72个大中城市的房价调查表明,52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虽然新建住房涨幅不大,但二手房呈量价齐飞局面。而且,这是自去年6月以来,已连续8个月保持上涨。其中一线城市成为此轮房价上涨势头中的领涨者。在国家实施有史以来最严厉调控措施后,房价在去年上半年有过一个短暂下调后,现在再次上涨,这对政府的调控信誉无疑是一种伤害。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聚房价,虽然新“国五条”——扩大房产税实施范围;设置所有主要城市的年度住房价格目标;增加住宅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基本是对原有调控措施的重申,但调控本身表明,政府更多的可能着眼于影响预期,也就是说,国家通过这次调控是要向市场传达如下信息:政府不会容忍房价持续上涨下去,若房价上涨过快,政府随时会采取一些力度更大的手段来压制房价上涨。

  房价根本取决于供需形势。随着城镇化的开展,从长期看,房价在现有基础上会呈现一个温和上涨态势。然就当前阶段而言,房价背离了多数人的收入比关系,这是不正常的。究其原因,首推刚需,尤其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一线城市是这样。全国庞大的刚需很大一部分释放在一线城市,无疑会使得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要解决这一问题,本质上有赖于全国的均衡发展。但此乃长期问题,而稳房价则是当前急务。所以,要解决这一矛盾,缓解多数人的买房焦虑,当下就必须采取非常之策。

  首先,对多数一些城市和其他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有必要采取强力行政手段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局面。一般情况下,房价调控应尽量运用市场机制,但在市场已成为一个民生问题,甚至政治问题的情况下,当市场机制仍不能有效降低房价,政府就理应果断出手。比如,暂停预售制,预售制作为中国住房市场特有的根本制度,其存废争议颇大,但显然,该制度有利房企而不利消费者。除此外,还可针对投资需求,暂停二套房贷款政策,或对特定住房,开征和提高个人交易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

  其次,加快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制度建设,公开官员及其家庭的住房信息。从目前爆出的各类“房姐”、“房婶”、“房媳”、“房叔”、“房爷”来看,官员群体拥有的住房数量,远超其占人口的比重,已不能用一般的投资来解释,而是涉嫌腐败。十八大后,社会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很高,其中一个建议就是从公开官员房产开始。目前,在这方面不存在技术难题,若此建议付诸实施,官员抛售的大量房产,短期内会集中增加市场供给,从而缓解供求失衡,拉低房价。

  第三,全面推进房产税的开征。新“国五条”最大亮色就是扩大房产税实施范围。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的税收大部分集中于开发和交易环节,保有环节税收较少,此乃推动房价高涨的主因。假如针对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根据经验,一定程度上可将房价控制住。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但重庆只对增量房和部分存量房征税,上海只对增量房征税。由于征收范围较窄,导致征收税金有限,远不足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必须对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可以人均面积为征税标准,并实行累进税率,对长期空置房子,还可提高税率。从未来看,限购作为行政手段终究不能长久实行,房产税迟早要替代限购发挥调控主作用。

  上述措施再辅之以政府增加保障房的建设,不怕房价不会下调。当然,它依赖于政府的决心,关键取决于政府如何来平衡民众住房需求和住房作为支柱产业的关系,取决于政府是否敢撬动既得利益。

  (邓聿文 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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