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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不见了”以及市民的知情权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3-19 11:0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对于西安市民来说,这个春天并不轻松,一方面是屡屡遭遇雾霾天,另一方面是在绿柳燕归季节,部分街道上的树木却越来越少。

  根据媒体的报道,如环城南路等部分路段,因进行市政建设不得不将树木进行移栽;如含光路等路段,因对树木进行修剪不得不剪掉一些树枝……凡此种种,都对街道树木的缺失给出了解释。但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基于对街道树木减少的印象,最直接的发问是:为什么突然少了那么多树?那么多的树去哪里了?还会不会移栽回来?什么时候能移栽回来?

  从这里,我们看到树木移栽背后的两重逻辑:对负责市政规划建设的官员来说,让树木为市政建设让道,是为了绝大多数市民的利益,基于行政决策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而考虑;对一些市民来说,树木承载着每个人对城市不同的印象和记忆,树木也是城市的一部分,市民具有基本的知情权和对公共决策的参与权。按照公共决策的惯性,少数人利益服从大多数人需求并没有原则性错误,但对每一个市民来说,权利是否得以保障则必须由个人来感知与体验。于是,政府的行政逻辑与市民的现实感受之间,难免发生冲突。其实类似这样的纠结,在城市的每一项公共政策中都有可能体现,富人与穷人、本地人与外来人、有车族与无车族,甚至养狗者与不养狗者之间,都可能有不同的利益和不同的主张。利益的分殊,意见的各异,多数人的利益如何尊重,少数派的权益是否保护,公共政策如何进行选择取舍以及平衡各方,这是城市管理者制定政策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否则必然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或朝令夕改的尴尬之中。

  而这场市民关于街道树木去向的疑虑和争论中,恰恰就因为市政建设部门以大多数人利益的名义和理由,直接“为民做主”,却忽略了对市民意见的尊重。在市政建设中,每一项公共决策的制定与出台,依然是政府动议在先,而非民意在先。政府仍然是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者,尽管有专家论证和民众参与,但大多沦于形式。而在这个人们利益已经分化、观念不再统一的时代,不可能所有人都认可政府制定的政策,即便政府完全以公共利益最大化来主导政策的制定,但依旧会有人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所以,公众参与的落实显得更为重要。

  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之一,是尽可能地信息公开。具体到树木问题上,市政建设规划在征集民意的阶段,就应将移栽树木的问题考虑进去,并进行信息公开;比如在市政建设即将开工的地方,将市民关心的问题信息张贴在显眼的地方,让路过的市民一目了然。甚至,对未来一段时间,西安哪些路段还要进行施工,哪些路段的树木还要进行移栽,移栽到哪里,相关信息都应向公众公开。信息的缺失使得民意表达不能充分,也可能引发疑问与抱怨。

  尽管不是所有人的诉求都能被满足,但每个人都有知情、表达和参与的权利,政府应该转变公共政策产生的方式,让每个利益群体都有机会参与决策,自行表达自己的诉求。民主本身也意味着总有一些人的利益得不到完全实现,理性地对不同诉求进行折中平衡,公共政策就能取得最大公约数的理解。

  这些,是政府部门亟须考虑和改变的。至少,未来西安还要“消失”多少棵树,在哪些路段,因何而“消失”,都要对西安市民作出必须的说明和告知,并且邀请市民论证公共决策是否具有合理性。否则做不到这些,伴随着莫名其妙“消失”的树木,升腾而起的除了灰霾,便是市民日益高涨的不解与埋怨。(马想斌)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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