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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联盟应有足够制度诚意

来源: 华商报  2013-03-30 14:1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佛山市于3月19日正式启动网络反腐联盟,由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员还包括知名网友、媒体代表、宣传部门人士、党校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者等。这在全国地级市中应属首例,成立目的在于探索网络反腐机制。 (3月28日《羊城晚报》)

  当腐败成为“中国梦”实现的掣肘,自上而下已开始雷厉风行反腐败;当网络反腐存在信息失真、甚至有可能存在诽谤污蔑他人、成为党同伐异工具;当网络反腐规范化早已成为共识,我丝毫不怀疑广东佛山建立网络反腐联盟的良善初衷。

  但令人纳闷的是,为何建立网络反腐联盟尚处酝酿时,即有网友怀疑机制的成效呢?个人以为,原因恐怕在于当前的“法治反腐”、“制度反腐”不能给人以足够的信心。一方面,我们有“制度反腐”并不给力的直觉印象。“小偷反腐”、“情人反腐”、“内讧反腐”……诸如此般“花边反腐”曾一度层出不穷,甚至成为反腐主流,而“制度反腐”似乎又表现得不那么给力,因而难免让人心生不满。

  如果说人们见不到“制度反腐”的成效,是因为“花边反腐”的一些“奇闻趣事”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那么一些案例的呈现,足以佐证“制度反腐”存在失灵现象,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也亟待加强。譬如广东佛山那位涉嫌严重违纪的陆帜然,此前六年已有市民多次举报,那为何直至最近一次曝光才被立案调查?为何我们的纪检等监督部门当初不能“敏感”一点?而最具说服力的恐怕属于曾几何时轰动全国的重庆不雅视频事件了。事情曝光后,有报道称,当初重庆的权力高层,实际上对违法者的言行早已洞悉。吊诡的是,“雷政富们”居然不受任何制裁,直至有人爆料引发舆论关注,才最终付出应付的代价。

  当网络反腐联盟缺乏健全的制度兜底,人们的质疑实乃合乎情理。因此,笔者建议,一者,建立网络反腐联盟应有足够的“制度诚意”。具体而言,尊重和保护网路反腐的热情,重视网络反腐的线索;同时应完善网络举报人保护机制,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此外应给予网络联盟机制一定的权力,尽量不受外在因素的干扰。二者,须意识到反腐终究需回归到制度层面。因为网络反腐只是“制度反腐”的一分子而已,若想彻底遏制腐败,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等等相关政策,全方位健全反腐制度,才是重中之重。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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