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中国报道
专家解读工伤保险条例:死伤职工难获“双赔偿”
http://news.hsw.cn 来源:  法制晚报   2009-07-25 16:41    进入论坛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工伤认定范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认定为工伤。

  意见稿一出立即引起网民热议。对于国务院法制办给出的“机动车车祸有交强险补偿”等调整五大原因,网民并不买账,反对声音仍高高压过了支持声音。

  北京的工伤险方面专家表示,如果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北京也马上会有配套措施和司法解释出台,现在还处于研究阶段。

  但专家同时也表示担心,按调整后的条例,死伤职工难获原来的“双份”赔偿。如果用人单位退出,一旦交通肇事者无法赔偿,受伤职工的利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群众声音

   反对 为什么不能“双保险”?

  据《信息时报》今日报道,网民反对声压过支持声。“多一条获得赔偿的途径就多一层保障,为什么多一种就要相应的减少一种呢?”

  “现在车多了,路远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把增加的风险转移有悖工伤保险的初衷。”

  还有网民提出,“有的司机出了事跑得比兔子还快,受害者能找谁索赔?”“如果肇事方没钱赔,单位又想与员工解除合同,删除这一条款后果不堪设想。”

  赞成企业也不是慈善机构

  据《信息时报》今日报道,也有市民表示,由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操作性差,与其落实不了,还不如删除,免得又起争执。

  有网友称删除了合理,“冤有头,债有主。单位不是实施侵害的主体。当然,如果实施侵害的机动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可以建议单位作一定的人道主义补贴,而不是硬性赔偿。”

  来自浙江杭州的网友aa也认为,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确实不合理,应理性看待,“一是交通事故有完全的民事赔偿处理,二是上下班途中出事故企业无法预见。企业是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但企业毕竟不是慈善机构。”

  专家观点

   死伤职工难获“双份”赔偿

  征求意见稿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条款,那么,今后职工若遇交通事故死伤,所获赔偿数额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劳动法资深专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伤险赔偿专家余宇律师。

  余律师表示,按现行条例是“双份赔”,即允许交通事故发生后,工伤保险与事故赔偿并行,死者可同时获得两份赔偿。

  余律师称,按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城镇居民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不幸死亡,死者家属可获得工伤赔偿的最高额度20余万元赔偿金。而按照征求意见稿,死者今后只能获得事故赔偿,如果找不到肇事司机,那么工伤赔偿也得不到,百姓的利益赔偿便无法保证。

  余律师认为,如果职工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伤害不算工伤,那么直接受益人会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员工层面承担的责任会变小,用工成本会相应减少。

  余律师同时表示,如果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北京也马上会有配套措施和司法解释出台,现在还处于研究阶段。文/实习记者刘泽宇欣

 
 编辑:李斌 来源:法制晚报   2009-07-25 16:41
 <v:imagedata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