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随着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委市政府等相继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开胸验肺”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但该事件暴露出的职业病防治领域的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河南省新密市民工张海超因从事过马路切割等工作,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曾四处问诊,但始终得不到正式承认。6月22日,张海超不得以进行第一次开胸验肺,但结果依然没有得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认同。7月26日,为了维权开胸验肺的张海超称,“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验肺。”张海超做出的“与其等死不如赌一把”之举,令人震惊。
该事件发生后,媒体评论认为此事件暴露出了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暴露职业病防治漏洞。媒体认为,张海超的成功是偶然的,要防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对制度来一次“开胸验肺”,彻底解决该事件唯有修法。
开胸验肺暴露职业病诊断困境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可是在张海超事件中,即使最终的诊断结论都下来了,张海超所在的振东公司至今仍然没有给他出具任何证明资料。《光明日报》称,让一名农民工去要求企业“自证其罪”,在现实中何其难也!
《长沙晚报》刊文称,开胸验肺事件能有目前的进展,无疑是好事。但还不足以解决职业病防治体制客观存在之弊。文章指出了目前职业病防止体制中存在让企业“自证其罪”、职业病鉴定机构缺乏监督、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三个弊端。
此外,张海超“开胸验肺”之举像一把利刃,戳进了安全监查机制的软肋。《工人日报》称,它说明,与强劲的经济增长相比,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软弱无力。张海超误诊背后潜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中陷入有违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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