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就可认为是网瘾”,这一消息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如此界定的话很多上班一族就都该被电击而强制“戒毒”了。本报近日特邀请了省精神卫生中心、交大一附院心理卫生中心、西医大心理教研室、西安市中心医院精神心理科、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等医疗机构的专家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有关网瘾标准的“是是非非”。
惊愕
若按新标我们都“被网瘾”了
初步对网瘾做出的界定标准一“问世”,很多人都傻眼了:难道我们都“被网瘾”了。
其实,在去年年底,“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连续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出台消息发布之时,就在社会上引发诸多议论。交大一附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高成阁说,她曾在一些高校或心理机构见过诸多版本的“网瘾诊断自评表”,也多是用上网时间等去测试,这样得出的所谓结论也只是代表当时的现状。甚至在网络上也流行一些测试题,所涉内容全部是生活细节,几乎每个受测试者都被列为“网瘾一族”。
虽然,近日针对媒体报道和网络热议的网瘾标准话题,承担卫生部相关课题研究的负责人向媒体澄清,由于目前网瘾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还处于课题研究阶段并未发布。但不论是一天上网6小时还是8小时,这些有关网瘾的标准都让很多IT、媒体、广告等行业依赖网络工作的职场人士称“我被网瘾”了,他们认为这一标准太过牵强,也不认可自己是“网瘾”患者这一“事实”。
精解
界定网瘾时间标准太机械
心理专家表示,属不属于网瘾并非上网时间这一唯一标准可以决定,上网时间多少实际意义并不大,最重要的是其社会功能是否受到了损害。
高成阁认为,网瘾是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明显的社会、心理受到损害的一种现象,是一种与上网有关的包括病态行为和认知适应不良的心理障碍。甚至连对网络成瘾这一群体的有关称谓也一直都在变化,诸如网络成瘾、网络失调综合征、网络依赖等不同名词。判断是否成瘾以时间为标准太机械,主要是看一个人上网是否已经占去了他大半的时间,成为他的唯一兴趣,影响了社会需求,其社会功能也受到了损害。
省精神卫生中心师建国院长表示,最早网瘾曾被定位为“网络综合征”,国外的标准没有严格按照时间来界定。目前,国内的标准还没有得到认可,也还没有出台。其中,网瘾和网迷上网的时间界定可能一样,但网迷的社会功能没有受损,可能时间已经超过40个小时。所以,时间不是最核心问题,最重要的是看社会功能的受损程度,也并不仅仅是看症状,还要看其戒断症状等。
境况
诊断网瘾需综合数项指标
高成阁教授曾接触过一个迷恋网络的男孩,被送到医院强制戒网瘾后,小男孩出现恶心、头晕、呕吐等症状,“这是一种典型的网瘾者的戒断症状,真正的网瘾更多是一种心理状态。”如果上网者有不可控制的上网欲望,都可以判定为有网瘾。
高成阁指出,网瘾者有强烈的心理渴求;在网络上停留时间失控;长时间使用网络以获得心理满足;一旦强行停止上网,则出现生理、心理异常反应;失去对现实生活的兴趣。师建国说,目前网瘾的诊断主要根据临床特点来判定,如一个人自己诉说具有难以控制的强烈上网欲望,虽然努力自控,但欲罢不能;专注于思考或想象上网行为或有关情境;这些人上网发作没有给个人带来利益,或尽管对自己的社会、职业、家庭的价值观和义务等均有不利影响,仍然上网;减少或停止上网后出现戒断症状;每周上网至少5天以上,每次至少4小时以上。如果以上3个条目相符就可以确诊为网瘾。
但师建国也提醒,以上的前提条件是上网给青少年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
静思
判定较难导致标准难出台
近几年有关网瘾的标准话题一直被讨论不休,为何标准迟迟难以出台?专家分析,这和网络成瘾形成特性有关。
四医大心理教研室施旺红教授指出,网瘾问题较为复杂,是社会症结,简单将其当精神疾病对待不合适。省精神卫生中心师建国院长指出,去年年底,网络成瘾被列为精神疾病的范围,目前网络成瘾诊断是参考精神疾病的标准,但要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网瘾,还需要从病程、病状等多个方面来判定。
网瘾标准难制定的原因是什么?高成阁分析,国际上对网络成瘾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界定,网络成瘾因为相对比较复杂,涉及社会、家庭、学校以及个人性格等方面因素影响。所以,网络成瘾不单单是一个疾病或社会问题,也不仅仅是医生就能解决的问题,还牵扯不同的学科,而心理、社会学家等认可的程度不同,因此标准很难认定。而且标准随着目前网络成瘾情况的不断变化,也只能作为参考,即使最新出台的标准肯定还是会受到大家的质疑,这一标准需要经过认真严格的推敲,否则可能就会扩大人群。记者韩艳 贾瑞芳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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