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中国报道
职工福利费被纳入工资总额 算算我们要缴多少税
华商网http://news.hsw.cn  来源:  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2009-12-08 09:2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财税两部门应尽快统一标准”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感觉到,国税总局的税法规定是这样的,财政部规定又是那样的,而会计方面的规定跟财政、税务的规定又不一样,所以造成了缴纳税费的时候按这个文件执行,而工资管理那部分,可以按那个文件执行。我们也感觉有点乱。”北京某企业财务部主管李先生说。

  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指出,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规定要缴纳个税。

  但是,在“工资薪金总额”的界定上,国税函【2009】3号文却另有规定。

  国税总局今年1月4日出台的国税函【2009】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李先生向记者解释:“国税函【2009】3号文实际上是把什么是工资,什么是福利费明确得很清楚,也就是说,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对福利费专门设置账册,如果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的14%,就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关于个税的征收,由于目前相关的法规并没有完全理顺,这让企业的财务工作者很是头疼。

  “在国税总局没有出台明确法规细则时,我觉得目前还应该以国税函【2009】3号文来理解工资薪金的扣除问题。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征税,按什么方式纳税,到时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新标准实施。”张斌分析说。

  “新规对低工资、高福利纠偏”

  有分析认为,财政部的《通知》有利于抑制垄断企业员工过高的灰色收入。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赞成,“此次重申补贴费用纳入工资总额,是对福利较多的企业做出的一个正确规划,尤其是对国企以及那些职工福利较多的企业。目前,这些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着工资少发、福利多发的情况。如果从税法上不明确,对其他中低收入群体会造成不公平。”

  刘尚希还表示,目前我国个税征收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收入类别不同,依据税率也不尽相同,舆论认为加大了税率,其实是一个误解。

  尽管如专家所说福利费入税主要是针对大企业的高福利,但是因为企业中有相当大比例的国企与民企的职工福利并不高,如果将这部分企业职工也算入,其收入必然降低。这无异于在原本收入不高的这部分人身上又“扒了一层皮”。

  一方面是国家文件规定“补贴”必须纳入工资总额面临被征税,另一方面是增长过慢的个税起征点,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

  “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到3000元,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在实施福利费计入工资总额时,才能使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受到抑制,同时又可以避免中低收入者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

  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你要缴多少税?

  如果一名企业职工的月工资收入是3500元,交通、通讯两项福利费按每月800元计算,在福利费没有计入工资总额之前的月工资收入为3375元(免掉2000元起征点,按10%税率、速算扣除数25元计算,扣个税125元),再加上800元,每月净收入4175元;

  如果将每月800元的交通、通讯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总工资为4300元,免掉2000元起征点,余下的2300元按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计算,需扣掉220元,这时员工月工资净收入4080元。前后月相差95元,全年相差1140元。

  延伸阅读:财政部:饭补房补等职工福利需缴个税

  财政部近日发文规定,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专业人士分析,这部分费用如果计入工资收入,可能会导致职工多缴个人所得税。

  2008年央企人均福利支出3387元最高4.46万

  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

  (本文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作者:王红茹张嘉佳)

 
 编辑:李斌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分享: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v:imagedata 相关新闻
·户县5岁女童南京疑遭遗弃 福利院拒收救助站难留   09-12-07 06:40
·西安五岁女童被遗弃南京中央门 儿童福利院拒收   09-12-05 11:54
·财政部发文规范企业职工福利费 禁为职工购建住房   09-12-04 06:17
·2008年央企人均福利支出3387元 最高4.46万   09-12-03 16:38
·陕西住房补贴将纳入职工工资 不再纳入福利费管理   09-11-29 15:05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