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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华商报讯(通讯员 任小娟记者 宁军)想取走儿子的600元存款还得掏比600元更多的公证费,经历丧子之痛的汤师傅将银行起诉。12月7日,在临潼区法院的多次沟通调解下,解决了这起存款合同纠纷。
今年6月24日,40岁的中铁一局下岗工人汤某身亡,因其无妻无子,他的父亲汤师傅就成为儿子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汤某死后,留下一笔600元基本生活补助费,由中铁一局通过农行西安临潼区支行新丰储蓄所代发,但存折不知去向。
生活艰难的汤师傅,拿着死亡证明及单位证明到储蓄所提取这笔钱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他要提供经过公证的继承人证明书。当汤师傅到公证机关请求公证时,才听说公证费用超过了600元。汤师傅又与临潼支行交涉无结果。
无奈之下,汤师傅以储蓄合同纠纷将农行西安临潼区支行起诉到临潼区法院。承办法官询问银行不予支取的原因,银行方面称他们与汤师傅没有纠纷,只要他能提供经公证的继承人证明书或者法院的继承权判决书,手续齐全就给支取。
法官查阅相关法律,银行不予支取是有法可依的。考虑到汤师傅痛失儿子,生活又很艰辛,法官多次与银行方面沟通,希望双方庭外调解。经过努力后,被告法定代表人表示由银行承担责任,给汤师傅通过先挂失后支取的变通途径解决。
目前,挂失手续已经办完,大约一周后,汤师傅就能支取这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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