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两会报道组 记者李斌)“绩效工资考核需细化,应有具体的细则。”在今天(25日)举行的分组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会议上,政协委员叶心适称,“企业单位绩效工资制目前缺乏阳光性,应该减少绩效工资在工资中的比重,把绩效工资当作一种奖励工资发放,如果企业单位只是一味的笼统实施,没有些许透明性,那很有可能演变为‘讥笑’工资。”
现状:绩效工资考核尚且混乱
叶委员称,自从绩效工资实施以来,许多单位都采取这样一种工资制,但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员工的绩效工资没有一个明确的细则,员工绩效工资往往根据领导的评价制定。领导的绩效工资也往往是员工的几倍,领导的绩效工资是如何规定,体现在哪,员工是不得而知。
尤其像医院等一些关系民生的服务性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医务人员不能为了绩效考核而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但医务人员的绩效又该如何考核?这同时也是许多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建议:增加阳光性 应有具体细则
对于绩效工资实施以来,企业单位存在的这些问题,叶委员建议将大的绩效工资考核进行具体的细化,并结合企业单位自身的情况,让员工切实感受到绩效考核所带来的实惠。增加绩效考核的阳光性,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如果企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只是一个笼统的含糊的考核,缺少透明性,那“绩效”很有可能演变为‘讥笑’,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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