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卫民
陈卫民,男,1958年5月生,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医学学士学位,陕西省法医学会理事,西安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1983年8月毕业于西安医学院,后分配至西安市公安局八处技术科从事法医工作。现任刑侦局技术处法化科主任科员,一级警督。
陈卫民同志于1991、1992、1993年连续被平为优秀公务员并获市局嘉奖; 1994年参与“6.6”空难现场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0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法医”;2006年被评为刑侦局优秀科队长;2007年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曾在全国法医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制作的《法医学彩色图谱》、《法医学彩色幻灯片》荣获西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从事法医工作近三十年来,陈卫民同志政治思想坚定,忠于党,忠于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业务上精益求精,是全省知名的法医专家,坚持数十年如一日工作在刑事案件现场第一线,在我市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因为年龄的原因从法化科科长任上退二线以来,能够正确对待进退,继续坚持出现场,并毫无保留把个人经验传给年轻一代法医,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赞誉。
陈卫民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法医检验工作,坚持数十年如一日工作在法医尸体检验现场第一线,总计解剖检验尸体700余次,在我市多起重特大凶杀案件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6月26日晚发生了震惊古城的见义勇为者戴俊牺牲一案。由于该案件社会影响极大,上级领导要求限期破案,而侦查人员走访摸排几天却无结果,案件陷入僵局。陈卫民同志召集DNA实验室的主要同志,对该案的法医物证进行DNA鉴定。通过对十几份检材一一仔细鉴定,直到30日晚11时才鉴定结束。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检验结果,所有现场血迹均为英雄戴俊所留的血,没有发现嫌疑人血迹,对案件的突破作用不大。2007年7月1日(周日)上午陈卫民同志带领技术处和公安莲湖分局技术人员对该案现场进行复查,经细致勘查,法化科技术人员发现环城西苑门口离案发现场将近90 米处发现一细小滴落血迹,立即进行提取,根据陈卫民同志多年经验分析,此血迹极可能为罪犯作案受伤所留,必须马上进行检验。但该血量极其微量,用常规DNA检验方法极难检验。他和DNA实验室的骨干们凭借丰富专业知识和精湛技术,果断调整该血迹DNA提取方法、扩增检测用量,使DNA鉴定取得突破性进展--该血迹不是戴俊的,而为另一男子所留。他们即刻向局领导汇报,分析极可能是嫌疑人受伤留下的血迹。7月2日下午,公安莲湖分局侦查人员走访时在莲湖区兴学巷13号发现了带血的白色上衣和米黄色裤子要求检验,DNA实验室又经过24小时认真细致的连续工作,检验结果为白色上衣和米黄色裤子上的血迹与环城西苑门口细小的血迹为同一男子所留,结果更加坚定了技术人员的分析,更加坚信歹徒作案时受伤,并再次向局领导汇报,并要求对重点嫌疑人采集血样进行鉴定比对,最终将歹徒武金峰锁定。法化科在该案的侦破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2007年2月11日,西安市未央地区三桥街西三路一处污水井内发现部分人体尸块。陈卫民同志组织法医对所有的尸块进行系统的、认真细致的解剖检验,得出如下结论:死者女性, 30岁左右,身高165cm,曾做过隆胸、阑尾切除手术,可能从事色情职业。侦查部门按照上述条件进行排查,很快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围绕死者开展调查,嫌疑人杨某很快被纳入侦查视线。经过对杨的住所搜查发现了受害者的血迹,该案迅速破获。
2009年4月,周至县黑河发现一高度腐败尸体,由于尸体高度腐败,检验难度较大,家属也提出了很多疑问,怀疑是被仇人杀害,并且纠集了几十个自家人要找仇家报复。县公安局请求技术支援,陈卫民同志赶到现场后,通过认真细致的尸体检验,排除外来暴力致死,定性为生前入水溺死,并给家属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家属最终接受了鉴定结论,平息了一起群体性事件事件。
陈卫民同志系陕西省著名法医,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家的公认,多次参加省公安厅、西安市医学会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与会诊。2009年3月,随省厅专家组前往韩城研究尤某死亡案,通过研究现场及尸检资料,最终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陈卫民同志还经常受省厅委派,今年先后赴定边、丹凤等地进行疑难案件会诊,得到了省厅和各地市公安机关领导的肯定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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