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 李琳)国务院办公厅14日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社区医院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费“四费合一”,均价10元。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局了解到,西安市目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未设药事服务费,今后也不设立药事服务费,
而且“五免”政策继续执行。《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已合并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
据悉,对一般诊疗费设计统一的收费标准,也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常见的诊疗流程,挂号、就诊、拿药、打针均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转变基层门诊输液率偏高、抗生素激素滥用的现状。
据西安市卫生局妇社处负责人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全市有1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乡镇卫生院80多家。从2008年5月1日起,西安市所有符合设置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就诊的所有患者实行“五免”。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看病,不用支付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肌肉注射费、住院诊查费、Ⅱ级护理费五项费用。截至2010年10月底,“五免”措施已为市民节约看病费用2000多万元。
对于《意见》中的“四费合一”,在西安社区医院挂号费、诊查费、药事服务费都不收取,但静脉输液费还在收取。
记者从西电医院桃园社区卫生中心了解到,按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静脉输液服务费最高限价是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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