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本来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出现的种种怪现象,却让这项惠民政策成为了某些特权人士的“待遇”。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张万准关注到这一现象,提交提案建议相关部门重视,不要让这样的民生工程走样变形。
委员建议
张万准委员认为由于各地的实施标准、规模、效果差距很大,造成实际享受这一政策的群体也有很大差别,而经适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前的福利色彩还过浓。“目前最引起社会争议的是,经适房市场出现的穷人买不到富人抢着要的怪现象,另外,由于房型偏大,导致了真正的目标人群买不起。”张万准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封闭式运行,买房者要有政府相关手续文件,卖房者也有在政府办理售房手续。
提案办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办理提案中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完善制度,大力开展执法检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等行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套均面积由80㎡调整为60㎡。同时要求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和严格集资建房审批,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政府可优先回购。
目前,省委督查室已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列为督查内容之一,对建设管理不力的市、县进行通报。另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运行。 记者 张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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