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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上缴补给薄弱学校
“择校收费制度,说白了就是用钱换教育权利,非常恶劣。”昨日,说起择校费顽疾,西安市政协委员刘路有些激动。他建议,“政府把择校费绝大部分收上来,这些钱投入薄弱学校发展。”
收择校费 有失教育公平
本次政协会,刘路提交了“关于向市属重点中学征收择校费大部,建立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建议”的提案。择校费一直是社会的顽疾,近年来,社会不断呼吁,媒体不断报道,但是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择校收费制度,说白了就是用钱换教育权利,非常恶劣。”刘路说,是对教育公平原则的粗暴破坏。它的根源众所周知,就是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平衡,少数重点学校垄断了教育资源,已形成了权力的寻租。“还有就是择校费制度,让这种破坏教育公平的行为从制度上合法化。”
收择校费 校长应免职
对于如何解决此顽疾,刘路以他40余年教师工作的经验,提出了两条建议。“首先,在上小学、升初中阶段一律只能就近入学,若收择校费,校长必须立即免职。”刘路说,只能用严苛的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收费。
在高中阶段,若一时不能将择校费从制度上消除,也要对市属重点中学无论哪种名目所收的择校费,“都应该在逐校审计后,政府可明令上缴80%,甚至更多。”提案建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这笔资金,建立“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此类学校教学设施改善、教师待遇提高和学生投入的增加。
而对非市属的重点中学,“尤其是那些所谓名校。”刘路说,市教育主管部门虽然没有直接管辖权,但只要物价、税收、审计部门和检察院认真监管,择校费都能被遏制,“税务部门还应该对这些学校收重税,将税收也划入专项资金,用于薄弱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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