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从报名到最后录用,所有环节都要在程序内运行。”昨日,省政府今年第三次常务会原则通过《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还通过了省级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方案,此次共清理364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报考省级公务员需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此《办法》适用于我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办法》规定,报考人员应为中国国籍,年龄应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此规定)。而报考省、设区的市所属职位,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
省政府法制办在汇报时提到,社会普遍反映公务员招考的面试环节中容易暗箱操作的问题。为此,《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面试过程向社会公开,允许媒体和一定数量的社会人士旁听。
此外,《办法》对面试环节作了多个规定,涉及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与递补,面试试题与成绩等,并明确指出,“在笔试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三倍,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同时,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告知考生,并由其签字确认。
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类招录专业要求不得过细
2009年公务员招考时,考生张竞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西安市城改办科员职务,但第二名张洋及家长举报张竞所学专业与报考该职位的专业要求不符,导致张竞被延缓录用,并引发诉讼。虽然两审法院均支持省公务员局录用张竞的决定,但此案已引发舆论热议,并引发了“公务员招录专业要不要与考生所学专业字字对应”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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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省公务员局案二审 当庭播视频激辩专业问题
针对类似状况,《办法》专门对“职位条件设置”做出相应规定,要求“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目录,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在职位专业设置时“专业技术职位可以设定具体专业,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专业要求不得过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用途不能变
“把土地资源变为土地财富,给农民增收。”昨日,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坚持市场导向,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承包土地。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和经营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均可流转。
流转方式上,《意见》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的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的方式流转,农户之间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进行其他方式的股份合作。
据吴起县吴起镇党委书记刘颢介绍,全镇约有20%的农业土地已经流转,约2000亩左右。流转主要以转包和租赁为主。转包,就是一家的地转给另一家种,获得租金。租赁,主要是大型的农业企业把好多家的土地租来,用于设施农业等发展。这是最重要的流转方式,农民不仅获得租金,还能到企业打工挣钱,一份土地带来两份收入。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冯强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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