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特权最终伤害的是大多数的草根的利益”
《华商报》:最近上海、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又开始征收个人住房的房产税,您怎么看待?
姚轩鸽:房产税开征,对地方政府看起来是福,它开出了新的税源,但对民众来说,又增加了负担。对房产税的关注,看似是该不该征的问题,实际上它是追问税权合法性问题,也就是你征税,给我有没有打招呼的问题。
《华商报》:很多人对税都非常淡漠。而这种税权冷漠和间接税这种税制有关。作为公民,人们如何在意和计较,以减少税权的冷漠呢?
姚轩鸽:纳税人不去追问税权是否合法,也不知道自己享有什么权利。下位的问题不知道,上位的问题不追问,在这种间接税体制下,最容易形成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淡漠。
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实现了制度性嵌入,才可能真正落实。
第一,必须有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更多的是日常生活中,每一个纳税人的在意和计较,或许你的一个电话,一个质疑,就能促进政府尊重和重视纳税人权利。这也是促进中国税收现代化转型的最紧迫问题。《华商报》:现在一些地方在探索财政预算公开,这是不是一个管好钱袋子的路径?
姚轩鸽:“三公消费”其实就是财政特权的表现形式,是指一些征税人,包括一些纳税人享有和行使的权利大于其应尽的义务。
“十二五”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主要目的就是要改变这种财税不公现象,进一步发挥财税在科学发展中的杠杆作用。财税特权除了吃喝玩乐这些“三公消费”外,更体现在决策方面,吃喝虽然数字惊人,但更多的浪费更在于决策的不透明和不科学。
毋庸讳言,在现有财税体制下,一些纳税人也是享有财政特权的。例如国有企业享用了大家的财富,对国家的资源进行垄断,享受了好多发展机会,但是它缴的税和它享受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本应属于全民的利益也没有上交。一些企业,也因为公关能力强,和政府人员走得近,也会享受到一些财税特权。
但财税特权最终伤害的是大多数的草根的利益,伤害的是一个社会基本的财税治理结构,减少的是所有人的利益总量。反对财税特权,实际上追求的是财税公正,保障的是所有纳税人的利益,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
人物简介
姚轩鸽,财税伦理学者。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财税法教育研究会、中国伦理学会理事,陕西省伦理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新近出版的三卷本《税道苍黄:中国税收治理系统误差现场报告》财税伦理文集备受学界关注。
本报记者 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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