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最引人瞩目的当属 “醉酒驾车入刑”与“公共场所禁烟”——— 对于颇有“抽两口”“喝两口”传统的国人来说,这是挺重大的考验。
综观近日舆论,一种“跟法律法规较劲”的声音非常突出:公共场所控烟,能管得住吗?法不责众嘛。餐馆里吃饭的顾客,不抽烟的是上帝,抽烟的也是上帝,餐馆能让两边都满意?醉驾入刑,能管用吗?那些敢酒后飙车的哪个没点“能量”,真能把人家“送进去”,该不是举起法律大棒吓唬人吧?
我们太喜欢用这种“抬杠思维”想问题了,总是不相信法律法规能得到很好执行,这当然跟不佳的现实有关。如此“抬杠”,若说是为相关部门早早提醒,倒也善莫大焉;但若以此作为替自身开脱的理由,则实在谬误了。
法律法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引导一种规则,在群体中传播一种共识观念。回过头看这些年走过的路,自从公安部门查酒驾开始,自动不喝酒的司机就多了,劝开车人喝酒的人就少了,昔日只要自己说“没醉”大家就看着他开车扬长而去的现象大大减少。控烟也一样,大家都抱怨“控不好”,但回过头看,医院、公交等很多公共场所这些年改善非常大,数年前满大街“烟屁股”的场景也很少能见。
所以对于禁烟禁酒驾的事儿,应该少说一点“不可能论”。我们明了彻底改善还需时日,但我们乐见这种共识的氛围,也需要这种共识来先改变大家的头脑,再改变更多人的行动。诚然,5月1号之后,餐馆里还会有人吞云吐雾,但我们相信斜视、藐视他的眼神会多一些,甚至起身阻止的也会多一些。诚然,5月1日之后,马路上还会有人酒后狂飙,目空一切,但我们相信,他们付出的代价也会多一些,敢于给他们撑伞的人已经大大减少。
任何法律法规,都需要一个过程。这么说不是为执法不力者开脱,而是想为有公德心的同道们打气。诚然,很多公共场所只能先从张贴禁烟标志做起,从分隔出无烟区和吸烟区做起,对于非要抽的“上帝”暂时缺少强制手段;诚然,很多查酒驾的也只能选择性抽查,即便如北京交警那样声称“携手铐、约束带”上场者,也不可能揪出每一个胆大妄为者。但我们可以相信的是,这些努力,一定是向好的方面推动。
有人说,在沉疴不去的“酒文化”“烟文化”之下,“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是不是超前了,或者太不好执行了?“醉酒驾驶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不是太狠了,有点不近人情?可没有这些“超前”引导,没有这些“不近人情”,付出的代价就会更大。胡适说:不怕他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同样的道理,不怕有人烟酒无忌,改一个有一个的意义。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先管住自己,放弃“法不责众”的念头,改变我们在烟酒问题上的“随欲”。
法律法规落实的过程,实际上是以“社会心理的重塑”作为先导,祛除所谓“烟酒文化”糟粕的过程。而这并非想象的那么艰难。只要执法者逐条落实,勤勤督导,执法的拳头挥舞起来不是虚晃一枪,而是“刀下见菜”;只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有些人可以更平等”,相信民众没有理由把“控烟”“禁酒驾”之类规定视为儿戏,只会增加更多的敬畏。而这些敬畏汇总起来,就是反过来支撑这些符合潮流的观念落地生根的“主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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