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夕,深圳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7日新华网)
大运会是一项体育赛事,上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大运会快开了,所以上访就错了,这样的逻辑确实有些说不通。
在深圳市住建局的这份《通知》中规定,“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又规定“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不允许企业欠薪无可厚非,不允许农民工讨薪,真是奇怪得可以。
不过,我们从《通知》的字里行间可以读出,有关部门之所以出台如此奇怪的规定,是因为担心“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也就是说,一切都是出于特殊时期“维稳”的需要。
有意思的是,如果一旦发生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通知》中对企业的处理规定是“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其间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对农民工的处理却是“追究其刑事责任”。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其实早在4月27日,深圳就在全市范围划定为三个类型的控制区,其中两类控制区的所有工地在大运会期间基本暂停施工。“3个月不得承接工程”对已经暂停施工的企业来讲,与其说是处罚,倒不如说是在纵容。住建局如此厚此薄彼,让人怀疑和欠薪企业是在穿一条裤子。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真的非常可能被拖欠工资,并且讨要无门。若果真如此,上访也就差不多成了唯一的讨薪手段。由此看来,所谓“严禁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这样的规定,倒是有提前堵农民工嘴的嫌疑。
“维稳”当然并没有错,但不能为了“维稳”突破法律的底线。即使要开大运会了,老百姓上访的权利也仍然应该得到保证。因为要开大运会就置公民的基本权利于不顾,这样的“维稳”似乎有点跑偏了。 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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