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 梁璠 实习生 石婷婷)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从今年起,我省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并将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的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并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
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体系
陕西省近期出台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我省将加快调整医保政策,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各级医疗保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的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走中西医结合发展路子,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促进全省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不断提高。
推进中医院标准化建设
在关中、陕南、陕北各选择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成区域性省级临床研究基地,促进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另外大力推进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预计5年内,80%的市级中医院将达到国家三甲中医院建设标准。
注重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将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应有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同时,扶持基层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师带徒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实行中医药师带徒从医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带徒从医人员准入规范和标准。
在省中医药研究院设立民间验方和技术研究机构,开展民间中医验方和技术收集验证工作,经科学验证并确认可在临床推广的民间验方和技术,对其献方人予以奖励。
培养500名中医药定向生
实施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和农村免费培养定向中医药人才计划,将招聘200名中医执业医师,培养500名中医药定向生。为每个县中医院培养3~5名临床技术骨干,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培养1~2名临床技术实用人才,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
加快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步伐,着力打造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层次多样的中医名科,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每所市级及以上中医院建成3~5个特色优势专科,县级中医院建成1~2个特色优势专科。5年内,建成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2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50个、乡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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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年医保缴费基数3787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交六成
西安晚报讯 (记者陈黎 实习生刘昱)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确定我市2011年城镇职工医疗、事业、工伤及其生育保险的缴费基础为37870元。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可按60%或100%进行选择。
记者获悉,随着上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的变化,缴费基础年年变化。201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7870元。
因此,今年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都是用37870元的统一缴费基础。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由用人单位来缴纳。失业保险,则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据悉,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100%确定。
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一个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如果按60%,那就是37870元的六成,即22722元作为医保缴费基数。对于2010年已按2009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032元的100%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费的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多缴费用,可抵2011年缴费金额。
记者获悉,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011年度缴费基数审核工作7月1日开始,9月31日结束。市本级参保单位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办理,区县参保单位在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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