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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学区房”销售火爆 20位家长花40万抢一老房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1-08-01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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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家长去购置或者租赁教育质量好的学校学区的房产,为了孩子有上这些学校的机会,或者比较好的学习环境。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随着新学期的临近,西安市面上所谓“学区房”又开始成为家长们关注的热点,甚至出现了一套90万元的名校“学区房”一天引来二十多名家长看房的火爆场面。
 

 

  “伊顿公馆”的房地产项目是一种“合作办学”的模式。

  另一种“合作办学”的模式也颇受关注,“我们进去以后,房价马上涨了。当时,房价大概在4000元/平方米吧,后来涨到6000元/平方米。”陕西师范大学奥林匹克花园学校校长李鸿介绍说,“而对于师大来讲,合作的好处之一是对基础教育资源辐射,再一个是对于教育成果的推广。”

  至此,一条利益链已经比较明显,开发商“赞助”学校,获得入学“名额”,卖“带名额”房子给家长。开发商卖了房子,学校得到“赞助”提升教学设施,家长得到孩子上学机会。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开发商的赞助仍然是由家长“买单”的。而所谓“合作办学”,开发商在楼盘内所提供的基础设施,最终还是通过房价摊给了家长。

  教育资源不均衡使“学区房”成“接力棒”

  “学区房出现的原因,首先是教育资源发展的不均衡,其次是房地产商的一种营销策略,再有就是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许建国如此认为。在他看来,当前学生生源随着家长流动得非常大,处于一种动荡期。“学区房在西安市场出现,也不过5年的时间。”李连源认为。之所以会有这种情形,究其原因还是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再加上很多人受到“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引导。很多家长想方设法去买学区房,就是为了让孩子获得进入重点学校的资格,房子大小无所谓,学区房环境差点也能接受。

  事实上,目前就西安的中小学来看,或许总量上还够,但是分布绝对是不均衡的,主要还集中在城区以内,但是当城市的骨架拉大以后,这样的教育资源格局的变化,却显得慢了一步,“不用统计数字,就拿我们的感受来说,北到草滩,西到西咸新区,东到浐灞,南到长安区,中、小学都显得很缺乏。”李连源说道。

  事实上,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已经使得学区房成为一根火爆的“接力棒”,前一任家长会在六年或者三年后抛出,而新的家长则在群起而争抢,比拼的是金钱和对学校的期盼,而今开发商也已在觊觎这根“接力棒”了,那么,学区房这根“接力棒”未来将会如何传下去?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韩博强采写

  “学区房”的说法教育部门并不认可

  事实上,“学区房”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简单地说,就是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去购置、租赁教育质量好的学校学区的房产。

  西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资深人士介绍说,“学区房”大致可以分作三类:一种是本身就处于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之内的房子,不需要额外交费,就能上对应的中、小学,但是要注意学区的变化以及学校的入学要求;第二种是开发商和学校达成某种协议,比如开发商为学校盖教学楼等,购房的业主会有上学名额;最后一种就是单纯的距离学校比较近,家长图个孩子上学方便,“至少孩子早上能多睡一会”的房子。此外,也有看法认为,“学区房”还有一种形式,类似于品牌输出,由开发商和学校联合办学,学校提供管理和教育资源,开发商在自己新建的楼盘提供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

  不管怎样分,“学区房”的背后实际上是教育资源在主导,如果没有名校的支撑,实际上也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学区房”概念了。

  但房产行业人士的“学区房”说法,并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认可。记者日前就此采访西安市教育局,在填写《新闻采访登记表》时,就被要求就“学区房”作出解释。对于采访要求,西安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休年假的缘故,登记表仍在审批之中,审批之后会及时沟通记者。直到记者发稿前,还没有结果。此后,记者和部分公办中小学沟通,对方也多表示没有听说过“学区房”说法。

  在西安市教育局原副局长、西安市教育学会会长许建国看来,“学区房”表面看是个房地产问题,但实质上是个社会现象,所谓“学区房”本身在政策、法规当中并没有相关的认定。

  ■记者说话

  只是换个“马甲”

  调查了一圈“学区房”,却不由得想起了“赞助费”。

  记者在二十多年前上学,就屡屡听到“赞助费”一说。那个时候,如果跨了学区,家长往往要掏一笔不菲的钱,孩子才能继续上学。而今的学区房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只不过是把直接交赞助费改成了从开发商手里买房,或者从某些前任学区房业主手里接“接力棒”。

  思量之下,还算是有进步,至少避免了交纳赞助费所带来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但是,把择校变成择房,仍然是一种变相的不公平。明里买房和暗里交择校费,在结果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家里经济条件好些的孩子就近进好学校,条件不好的孩子只能靠边站。

  正如西安市教育学会会长许建国所言,“学区房实际上是公平受教育权利不能实现的结果。”无论是暗交赞助费,还是明买“学区房”,看来只是换了个“马甲”。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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