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一则通知: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意味着,此前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婚前房产“加名税”被正式叫停。(9月1日新华社)
两部委终于联手,从制度层面,为“加名税”盖棺定论,让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此举既是对民意的尊重与呼应,是超脱部门私利之外对公共利益的一种守护,也是对相关法律精神的一种回归。毕竟,房产税说到底是一种契税。而婚内夫妻双方之间的房产赠与,加名行为也不算是从根本上转移或改变了房屋权属关系。
现在,“加名税”寿终正寝了,但是这次因“加名税”而起的风波,却没有完全平息。追根溯源,收税或准备收税,皆因由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而起的“加名潮”。这个司法解释,其实并无什么不妥,但是吊诡之处在于,多数舆论目光都集中在关于房产归属的那一点上。很多人据此以为,新解释会导致“女方权益受损”。其实,这不能不说是个误读。法律与人情的纠结,从来不曾停歇过。而法律永远是兜底性的底线原则,换句话说,真正能保卫婚姻的,从来不是婚姻法,而是全凭夫妻间的感情纽带和家庭伦理来维系。
法律只是夫妻撇净昔日柔情蜜意完全撕破脸皮后、两个已无感情纠葛的理性成年人,退无可退,对簿公堂的最后维权利器。它只能提供一个相对公正的底线保障,而不可能承担一劳永逸地包治婚姻百病的神奇大力丸功效。加名潮涌动的是现代人对婚姻能维持多久缺乏信心的情愫波动。现在两部委从制度层面减轻了“加名”的经济负担,但是这是否就能保证婚姻质量?恐怕,恰恰在免费加名的语境下,小夫妻们更要好好思忖:我们的婚姻到底要靠什么来保卫吧? 李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