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启红受审。
●泄露信息
账面收益1983万
中国证监会对于“公用科技”(2008年该证券名称变更为“中山公用”)相关问题调查后认定,公用集团公司将其优质资产注入公用科技公司实现公用集团整体上市的预案在公开前属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07年6月11日,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至2007年7月4日停牌止。
而在此之前,相关同案人建仓行为已经完成。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电话约林永安至其办公室,告诉林有关重组事宜,劝说林可以出资购买“公用科技”股票。
同年6月下旬,李启红在家中向林小雁(李启红弟媳)泄露了上述内幕信息,并委托林小雁购买200万元的公用科技股票。
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转出236.5万元,从李启明(林小雁丈夫)存款账户转出350万元,再集合其本人自有资金,筹集款项合计677.02万元,并借用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后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400.02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277万元,让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期间,上述两个证券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公用科技股票89.68万股,买入资金669万余元,后于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账面收益1983万余元。
●两次受贿
为“跑官”者提供便利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山市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某某担任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帮助,并接受梁某某请托,多次批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某某顺利解决其子女及亲戚子女的入学问题,先后八次在家中共收受梁某某贿送的40万港元。
2009年6月至8月,李启红接受广东省中山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某某的请托,商请拱北海关副巡视员兼中山海关党委副书记梁某某,为曾经受过海关行政处罚的该公司申请双A信用级别事项给予支持,并于同年9月,在家中收受关某某贿送的10万元。
李启红认为判重了当庭痛哭
昨日听判后,其表示“回归社会后多做有益的事”
■新快报记者 刘倩 实习生 刘晓楠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极其普通的一天,但对于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来说,却绝对难忘,就像她在庭上听到自己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时所说的“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那样。
步入法庭心情不错
昨日上午9时,广州市中院能容纳80多人的第二法庭就已经座无虚席,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家属,所以在一众被告人被带入法庭前,偌大的旁听席非常安静。上午9时10分左右,李启红等人被带入法庭,此时的旁听席上开始骚动,随着10名被告人的全部进入,旁听席上的家属纷纷站起来向自己的亲人挥手示意。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第一个进来的李启红虽然头发花白,但表情显得平静,看上去显得心情不错,其他的同案人也都在向亲人打招呼,甚至还有人露出了笑容。
“我认为判得重了”
上午9时15分,审判员开始宣读长达56页的判决书,三个人用了近1个小时才念完。在此期间,坐在被告席上的一众被告神情各异,有的看起来好像有点困,有的则好像游离在这个事情之外,但李启红却在很认真地听,看起来若有所思。
上午10时许,审判长宣读了最后的判决结果,“李启红获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法官随后问李启红是否上诉时,李表示,“我认为判得重了,我的两个罪比以往犯同种罪的人都判得重。”其在表述时声音干脆、响亮。接着她又表示,“我有以下部分不清楚。第一,无论是起诉书还是开庭审理,给内幕交易定性是情节严重,现在告诉我是情节特别严重。第二,我认为我两个罪都有自首情节,为什么内幕交易罪没有认定……”
李启红在表达自己意见时,思路清晰让人有些惊讶,如此冗长的判决书,字数之多,关系之复杂,一名57岁的女子居然可以立刻找出里面对自己不利的地方,还条理如此清晰,看来这位曾经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确有她“过人之处”。
“从灵魂深处我特别爱党”
虽然李启红极力保持镇定,但她说到“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时,立刻失声痛哭,“我今天虽然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我这个人从骨子里,从灵魂深处,我特别爱党,我有违党和组织过去对我的培养和教育。”说到此时,李启红显得十分激动,几度哽咽。
而最后,李启红也表示,“我今天是犯错了,但我身上还有很多好的品质,我永远是不会改变的,我已经十分后悔自己的过错,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并继续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在宣读判决结果时,一些坐在旁听席的家属当庭痛哭。宣判后,有些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场面一度失控,经工作人员调解后,才得以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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