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璞 首席记者 熊玺 实习生张昱阳光讯2011年圣诞节的下午,何某与女友在省体育场闲逛时,因女友被一男子周某多看了几眼,恼羞成怒的何某竟对周某拳打脚踢,致使周某左眼眼眶骨折。50多天后的2012年情人节,何某与女友约会时,被碑林警方抓获。
2011年12月24日下午,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周某报警:其于当日下午2时许,在省体育场商城地下负一层闲逛时,因多看了一名年轻女子几眼,即被与年轻女子同行的一名男子以“看其女友”为由暴打。
2012年1月中旬,省体育场内某商户向办案民警反映,嫌疑男子曾在其摊位上买过运动鞋,称其在省体育场内某某酒店工作,要求商户打折优惠。获悉此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到该酒店开展侦查工作,终于确定酒店保安何某即为伤害受害人周某的嫌疑男子,但此时何某已辞职。
2012年2月13日,办案民警获悉,何某与女友相约于2月14日情人节晚上在北郊某餐厅相聚。获此信息后,办案民警立即制定了抓捕计划,并作出了周密部署。2月14日情人节的晚上,嫌疑人何某刚在北郊某餐厅露面,即被守候多时的刑警现场擒获。
经审讯,嫌疑人何某对其因受害人周某多看马某几眼、遂产生不满将周某打伤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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