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独生子女奖“被”卖保险 汉滨8700余户居民不知情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03-17 08:10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上海国际成人展开幕
上海国际成人展开幕
人类丑恶欲望
人类丑恶欲望
·福建10岁女童被裸身抛尸杂物间 疑遭同乡奸杀(图)
·本·拉登2妻子狱中激烈打斗 恨不得亲手杀死对方
·镇安县一山村建金矿 搬迁户须按要求建“豪宅”
·湖南郴州一副局长连续数月未上班 单位登报寻人
·渭南师院一男生13楼坠楼身亡 具体原因正查
·叙利亚活动人士称霍姆斯发现47具妇女和儿童尸体
 
  核心提示: 安康市姜女士的孩子13岁了,2009年以前每年都享受6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2010年起每年增加至120元。谢科长告诉记者,2009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奖励从每月5元增到每月10元,汉滨区有超过8700户独生子女户,都由该局统一购买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
 

  安康市姜女士的孩子13岁了,2009年以前每年都享受6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2010年起每年增加至120元。虽然钱不多,但她觉得心里很温暖。然而,今年该领的这份奖励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成了保险。而和她一样遭遇的,还有安康汉滨区的8700多户群众。

  当事人毫不知情独生子女奖励被买成商业险

  3月9日,安康市汉滨区张岭社区发放的一份告知书显示,姜女士的孩子已购买了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独生子女户每年保费60元,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现在才知道没到账的2011年独生子女奖励做什么用了。但我从来就没有买过中国人寿的这个保险。”

  姜女士说,该告知书落款为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当时保险协议已经达成。

  她向张岭社区咨询此事时,负责人告诉她,汉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每个独生子女户都买了保险,具体什么原因他们也不清楚。姜女士又到汉滨区江北办事处计生办询问,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收到相关通知。3月15日,姜女士到汉滨区人口计生局咨询独生子女奖励被强制购买保险一事,工作人员告诉她,保险是计生局统一购买,虽然没有强制购买,但是协议已经签了,如果实在不想买,可以退还保险费,但不能全额退还。

  姜女士联系了中国人寿咨询:如果退保,是否能全额退换,是否要提供相关证件。工作人员答复,如果确实要退保,必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但姜女士质疑说,区人口计生局是如何在没有投保人证件时办理保险的?更让她生气的是,因为保险在2012年1月1日已生效,现在退保,肯定无法全额退款。

  姜女士说,60元钱虽然不多,但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照顾,“60元钱是国家给的,区人口计生局为何剥夺?”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就将60元钱买了保险,现在无故“被保险”,姜女士希望能有个说法。

  区人口计生局:如不愿购买可全额退款

  3月15日,记者来到汉滨区人口计生局,奖励扶助科谢科长说,独生子女户每年60元奖励确实以区人口计生局名义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保险。但也是为家长考虑,希望理解,实在不愿购买保险的,只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告知单,都可以到保险公司全额退款。

  据介绍,余下的6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已经划拨给各户,但到账日期不同,姜女士可能还没收到。

  谢科长告诉记者,2009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奖励从每月5元增到每月10元,汉滨区有超过8700户独生子女户,都由该局统一购买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据其介绍,安康市2010年在汉阴、石泉、平利、旬阳等4县进行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试点,群众得到了实惠,2010年就想在汉滨区推行该政策,但需投保的量很大。他强调,经过调研走访,“80%都同意购买保险”,因此在2012年,汉滨区实施了该计划。

  谢科长解释说,如果每户都进行协商,工作量实在太大,因此就以区人口计生局名义为这8700余户独生子女户办了保险。因去年撤乡并镇,许多地方机构不健全,他们年前已将告知书下发到每个村或居委会,但到目前为止,有的乡镇还没收到。

  律师观点:此举涉嫌侵权

  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西海认为,商业保险是自愿购买,汉滨区人口计生局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为独生子女户购买了商业保险,显然是不妥当的,尽管数额不大,但60元钱是国家对独生子女户的奖励,该局私自变更私有财产用途,涉嫌侵犯当事人财产处分权。虽然计生局是出于好心,但是“好心办坏事”,应当在购买保险之前通知投保人。

  本报记者王亮

编辑:王秋阳
分享到微博: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