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上访路
2006年上半年,刚刚拿到二代身份证的吴远秀,就被一场因债务纠纷而引发的官司卷入其中。
据官方报告资料,吴远秀与丈夫倪吉祥在河北创办的科新环保厂资产过百万,丈夫任董事长,吴远秀任总经理,主要生产经营灰尘吸收器等环保设备。科新环保厂曾将产品销往湖北丹江口市中汇电石制造有限公司。(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2006年4月,因中汇公司欠科新环保厂工程款50多万元,吴远秀聘请律师将中汇公司起诉到十堰市中级法院。次月,在十堰市中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中汇公司以本公司设备电石炉作担保,在4个月内,电石炉出售费用首先偿还科新环保厂的欠款。
随后,吴远秀向十堰市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中汇公司的电石炉铜管部分(价值52万元)进行保全。
2007年5月,丹江口市法院以上级十堰市中院委托执行该案为由,作出民事裁定书: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本院于2007年4月23日将被执行人所有的部分紫铜管组织变卖,王某以30.1万元的价格买受。
但吴远秀认为,时任丹江口市法院及执行局的个别领导“为个人捞好处,坑骗受害人,将共计52万多元的设备,只给我执行回30.1万元。当我同意用这笔钱偿还黄某(吴欠其债务)时,丹江口市法院又无端扣下4.1万元,只给黄某26万元。”
因黄某的债权未清,2007年8月,黄某得知科新环保厂在丹江口市宏强公司有10万元的债权即将到期,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从宏强公司领走8 .8万多元。在科新环保厂提出异议后,丹江口市法院对这一裁定又予以纠正,并将款退还科新环保厂。
其间,因讨要说法,吴远秀还和执行局某负责人发生冲突。“他用双手拧我脑袋,几次毒打我,把我赶出法院,当我老公听说我在法院被法官打伤后,气极身亡出事。”
经了解,在湖北处理债务纠纷的吴远秀,被打后与在河北的丈夫通了电话,随后丈夫驾车遇车祸身亡,吴认为丈夫当时因生气和冲动,其死因与湖北的“不公”有关。
丈夫的突然身故和湖北的官司纠缠,也让吴远秀在河北的工厂迅速倒闭。“债主们哄抢了企业的设备,我们的厂不仅关门大吉,还背上近百万元的外债。”
从2007年开始,吴远秀走上了漫漫的上访路。
“最开始两年,我主要是在湖北上访,从丹江口到十堰市再到省里,都跑遍了,我的主要诉求是告法院和执行局的负责人,他们涉嫌贪赃枉法。另外就是要求经济赔偿,把我的企业给恢复了。”吴远秀说丹江口法院一个负责人曾答应赔10万元,但她没答应。
2009年9月,十堰市委政法委对吴远秀的信访事项曾书面答复,认为她所举报的“人情案、关系案”以及法院原负责人“以权谋私”等问题,或者“没有事实依据”,或者“与调查的事实不符”。
一份针对吴远秀的官方报告称:吴在河北及湖北两省已上访多年,因此曾被河北泊头市公安机关多次行政拘留。
报告描述:吴的上访影响很大而且极坏。大有不达诉求决不罢休之势,态度十分极端。曾采取数天绝食等手段多次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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