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栋)2012年1月19日,杨陵区揉谷镇姜嫄村渭河滩地管理委员会在未经原承包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中400亩滩地以50年的期限、30万元的承包费承包给扶风县张某经营。张某在先期交付20万元承包款后,2月4号违规动用机械进地旋耕了涉及12户群众的60亩青苗。2月5号上午11时许,部分对承包不满的村民聚集在村委会讨要说法,损毁村委会门窗及桌椅等办公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约3万元。
事件发生后,杨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门迅即赶赴现场,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了事态发展,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不良后果。同时,杨陵区委、区政府还成立调查处理工作组,于2月7号进驻姜嫄村全面开展工作。工作组驻村后,对580多户群众逐门逐户进行了走访,摸排情况,收集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赔付了群众受损青苗款,责令终止与张某的滩地承包经营合同,并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滩地承包、村干部经济等问题展开调查。近日来工作组扎实细致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部分群众对事件处理过程比较满意,目前姜嫄村内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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