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合法注销”负责?
而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浪河镇土门沟村委会的证明材料则从另一层面证实了吴远秀当年是“亲自出面”办理户口的,该材料这样记叙这个过程:
“2006年吴突然回来反映:河北婆家的户口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消失,要求在我村补登户口。我村根据当时吴一直在河北婆家生活居住,且在我村没有住房、土地,也没有在我村居住,因此我村没有给吴办理入户手续。后吴为入户我村一事又多次纠缠长达数月,并私自到丹江口市档案局查出她在出嫁前的人口普查信息资料,并据此到丹江口市浪河镇派出所将户口上到土门沟村二组。”
在浪河镇派出所采访时,该所教导员多红斌告诉南都记者,有关吴远秀的事应到市公安局采访,但他表示,按照户口管理和登记相关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她嫁到河北后,老公、孩子、房子都在那边,湖北没有你的一处地,没有你的一片房,户口怎么会在这边?”
丹江口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张建敏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认为河北应是吴远秀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而且张认为,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河北方面在对吴远秀存疑户口作处理时,应当“函请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予以查证,但河北方面并没有履行这一程序,“他们没有和我们联系过”。
张建敏的这个说法在河北泊头市公安局交河分局得到证实,该分局户籍科科长赵秋杰承认,在注销吴远秀户籍前没有和湖北做过沟通。“但是我们在网上查过,证实她在湖北确实还有一套户口。”
赵秋杰也认为,他们对吴远秀的河北户口进行注销是“合理合法”。“按道理讲,她应该随嫁后凭结婚证到河北办理户口迁入,但她没有迁。按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我们在发现她有两个户口后,按规定必须注销一个,而她本人的意愿是保留湖北的户口。”
赵说,吴远秀河北户籍的注销时间是2011年9月9日,“在这边注销后,她湖北的就成了唯一的户口了。你可以动员人家按正常程序迁到河北,但你不能再给人家注销了。湖北也没跟我们沟通过,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丹江口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张建敏则告诉记者,对吴远秀的户口问题,市里有一个意见,领导也指示一定要协调好,全力配合她解决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她已经不接我们的电话了,只要听说是丹江口市公安局,对方就挂掉。”户政科长说。
而早在今年4月初,南都记者见到流宿在候车大厅的吴远秀时,她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已经是“黑户”,如今她连旅店都不敢去住了。
金国民是吴远秀的代理人,他说,由于没有户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正常信访窗口都不接待,吴远秀更是只能选择到敏感地带维权,而如今连久敬庄都不让她进了,她成了游荡在街头无人管理的特殊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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